湖北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印發:鼓勵多種方式發展增量配電網投資業務
湖北省能源局日前印發了《湖北電力市場建設實施意見》、《湖北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》、《湖北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實施細則》。在湖北省售...
湖北省能源局日前印發了《湖北電力市場建設實施意見》、《湖北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》、《湖北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實施細則》。
在湖北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中提到,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,逐步全部放開除公益性、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,積極培育多元化售電市場主體,鼓勵多種方式發展增量配電網投資業務,全面放開電力用戶購電選擇權。
偏差考核:對電力用戶、售電公司采用月結月清的方式結算偏差電量。市場交易實際交易電量與合同電量允許偏差范圍暫定±3%。
詳情如下:







免責聲明: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,與本站無關。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,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、文字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,請讀者僅作參考,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。
我要收藏
個贊